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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陈冠希开发布会(15:05到场)

15:00陈冠希开发布会(15:05到场)

15:05 陈冠希出现,穿黑丝西装,叹了一口气,说:“今天我回香港,我不会逃脱责任。我承认很多照片都是我拍的,但这些都是很隐私的,这些照片是被偷出去的。整个社会都被此影响,我对此感到很悲伤。我向所有的女士以及他们的家庭抱歉。我也向父母抱歉。最重要的,我要向所有香港人民道歉。我希望这件事成为一件教训,成为所有年轻人的教训,不要像我这样做。我将决定退出香港娱乐圈,我要给自己一段时间恢复。我将永久退出香港娱乐圈,没有限期的。我将帮助警方调查此案,我借此机会,谢谢警方。谢谢!们不希望该事失控,我将委托我的律师全权处理这个事情。最后,谢谢大家来到这里听我说。我再一次道歉,对所有女士和他们的家庭,我的家庭,香港的所有人,以及来这里的所有人。我也谢谢你们给我机会说出我的真心话,我希望今天以后我能够得到你们的原谅。原谅所有发生的一切。我非常抱歉。”

陈冠希哽咽住了,他快要哭了。“谢谢”,陈冠希站起来低头离开。现场一片沉默,很多人被他的讲话感动了。






[ 本帖最后由 在路上 于 2008-2-21 16: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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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无奈的退出了~~~
活该
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人家又没犯法
无语了!退出了也好~
引用:
原帖由 貪戀 于 2008-2-21 15:49 发表
人家又没犯法
社会学家李银河也发博表示
大陆刑法有聚众淫乱罪,凡三人以上的性行为均属此罪,最重者要判死刑。听说录象带中有第三人在场的证据,为当事人捏了一把汗:幸亏香港没有这法律,按大陆法律如果坐实第三人存在,即使死刑的可能性不大,进监狱是难免的。好险哪。由此也反映出我们的聚众淫乱罪有点陈旧,跟不上大多数人的观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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