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今年单位GDP能耗降幅不低于5.7%
《2007年西安市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发全市执行。根据该方案,我市今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不低于5.7%。
今年,我市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不低于6.16%;交通、旅游、商贸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不低于5.7%;建筑行业单位面积能耗降低5.7%。2007年年底,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1.76万吨,较2006年削减0.3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6.08万吨(不含大唐集团发电厂),较2006年削减0.37万吨。 据悉,为了实现2007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目标,我市有关部门将制定项目节能评估办法,全面实行项目节能审核制度;制定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主要排污单位减排工作措施,明确考核办法;提出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夏季最低标准、冬季最高标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旅游行业节能实施意见,明确旅游行业节能主要目标,新建和改造项目如大型商场、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等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普及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控制其各类物品使用,尽量做到减量使用、多次使用和替代使用;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和运输企业能耗管理,提出节能目标、措施及考核办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高耗能汽车淘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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