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根,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男,汉族,1953年7月生,甘肃省临夏县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GCD。
历任陕西省宝鸡镀锌铅丝厂厂长,宝鸡市渭滨区经委副主任,渭滨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
1995年6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副市长;
1998年2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9年10月任四川省广元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0年1月任四川省广元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2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
2002年4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6年7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7年2月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西安市市长。
职责: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审计局。
陕西省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届市委委员、常委,西安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