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化工工程研究中心落户高新区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
陕西省煤化工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报陕西省煤化工工程研究中心的请示》(工程中心发[2008]6号)收悉。我委于2008年6月5日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申报的陕西省煤化工工程研究中心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工程研究中心已拥有国际领先的万吨级DMTO技术,并成功转化,为中心进一步开发SDMTO、DMTP等技术奠定了基础;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思路清晰,机构设置合理、研究方向明确、工程建设方案科学可行。经研究,同意依托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组建陕西省煤化工工程研究中心。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研究中心以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化工技术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煤化工研究机构和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突破现代煤化工核心技术,加快我省煤化工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心建设地点为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三路西段,建设期一年。
二、工程研究中心建成后应努力争取国家、地方有关部门或相关企业委托的科研课题,解决行业中的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不断提高技术和成果对外转移的比例,为行业培养和输送更多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工程研究中心在组建过程中,要围绕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宗旨,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以及量化的考核目标,以促使中心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
四、请你单位抓紧工程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在我委进行备案,并进一步落实建设方案、环保、土地使用、城市规划、投资等建设条件。在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使该工程研究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煤化工 研究中心 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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