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区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区
(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项目
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市发改字〔2008〕133号)收悉。为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加快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你市提出建设唐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项目,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有:遗址保护和展示工程695500平方米、遗址保护研究交流展示设施10000平方米、道路和广场工程320000平方米、客服中心10000平方米、绿化和照明工程3312000平方米等。项目总投资35亿元。鉴于该项目总体规划国家尚未批复,考虑到大遗址保护的紧迫性,经研究,同意你们先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总体规划国家批复后,再行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
二○○八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文物 项目 前期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旅游局、文物局,西安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3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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