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网:正式宣布达成共识 中日将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
中国和日本昨天下午宣布双方在东海共同开发油气田的区域坐标,双方将在坐标内2600多平方公里的区块中选择地点进行共同开发。
中日东海油气田开发主要是指跨越双方东海中间线海域的油气田开发。由于中间线是日本方面的主张,中国并不承认,因此有人认为中国其实作出了重大让步,可能会引起中国国内的反弹。
为安抚国内的不满情绪,中国外交部多次强调不承认东海中间线,坚持对钓鱼岛及其他东海海域的主权。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前天说,位于东海中间线中方一侧的春晓油气田完全在中国的主权权利范围内,与中日共同开发无关。
但姜瑜昨天宣布,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春晓油气田不在共同开发区块内
北京有关人士对本报解释说,日本法人主要是指民间财团或企业,他们将向开发春晓油气田的两家中国企业投资,根据投资额获得相应利益。这种投资不属于中日共同开发的范畴,春晓油气田也不在中日昨天公布的共同开发区块之内。
北京大学战略与安全问题教授朱锋在接受本报访问时说,中日双方在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问题上都作出了较大让步,昨天公布的协议体现中日相互尊重,是一个合理双赢的结果。
朱锋指出,中日对东海部分海域的主权争议由来已久。这次双方通过搁置敏感的主权争议,以共同开发油气田方式,把有争议的东海变成合作的东海,体现了双方以务实、合作的态度来跨越中日关系障碍的创新精神。
朱锋认为,有人指责中国在共同开发东海问题上让步过多是没有道理的。共同开发并不涉及中日双方在东海的主权诉求。同时,从共同开发的区域坐标看,区域更多地是在中间线的日本一侧。另外,日本多次要求把春晓油气田纳入共同开发区域,中国一直没有同意,最终日本只能以法人出资,签订商业合同的方式参与春晓油气田开发。
姜瑜昨天说,为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在东海选定适当的区域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双方还将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他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人民日报社下属的《环球时报》昨天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楠来说,中日双方对东海的法律立场都不会因为共同开发而受到影响,这作为一个大前提已经非常清楚。换句话说,双方都不能以共同开发为依据主张权益。
刘楠来认为,在共同开发区块内,中日双方将共同投资,共同勘探,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作业地点,分享在区块内的资源,以实现互利共赢。但这次谅解只是初步的,还需要两国有关部门通过平等协商和务实合作予以落实,还有许多路要走。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油气田 中日 日本 中国 钓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