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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反扒 发表于 2008-5-2 20:27

2008年5月1日劳动节 擒获3贼

[img]http://www.xafplm.cn/upload/200851230427-1851.jpg[/img]
[img]http://www.xafplm.cn/upload/200851230436-1851.jpg[/img]今天是5 1 劳动节,街上的人格外的多,我们自然不能歇着,下午我们顶太阳,行动到钟楼车站,发现这三个家伙在上车的人群当中频繁下手,但由于手法不行一直都没能得手。队员们耐心的等待着,一会终于机会来。有特写的男子尾随在一女子身后拉开了一女子的包包,手伸了进去抓住了一部手机,这时候队员上前将其制服,剩下两名同伙也被先后制服。随后拨打110,扭送至柏树林派出所。
西安反扒支援者联盟提醒广大市民:看管好自己的随身财务,发现不法分子及时报警,敢于作证。

[[i] 本帖最后由 西安反扒 于 2008-6-2 21:36 编辑 [/i]]

永远的长安 发表于 2008-5-2 21:04

;victory 坚决支持!

心系长安 发表于 2008-5-2 21:20

支持!

boy_lei 发表于 2008-5-2 21:37

[:150]

boy_lei 发表于 2008-5-2 21:39

楼主真厉害

李世民 发表于 2008-5-2 21:54

楼主 .我们要向你学习[:118] [:118]

戒不掉的烟 发表于 2008-5-2 22:14

第一个好象被打了~~~
不过,打的好~~~支持,一次给教个乖

西安反扒 发表于 2008-5-2 22:44

那是他自己碰的呦,不知道可不要乱说呦(:14)

坦克 发表于 2008-5-2 23:04

是他自己乱动磕到地上了,可没打他,要打了就不是那样子了。

兵马桶 发表于 2008-5-3 06:13

抓得好,大快人心。
不,这是他自己自残,妄图构陷我们正义的群众。
应该给他追加一条诽谤罪。哈哈哈哈

兵马桶 发表于 2008-5-3 06:14

抓得好,大快人心。
不,这是他自己自残,妄图构陷我们正义的群众。
应该给他追加一条诽谤罪。哈哈哈哈

貪戀 发表于 2008-5-3 19:46

;sweat 中间那个哭啥呢

倾国倾城 发表于 2008-5-4 03:01

我就知道5.1小偷会很多的,
但是你们还是要小心阿,
支持你们!

戒不掉的烟 发表于 2008-5-4 22:39

[quote]原帖由 [i]坦克[/i] 于 2008-5-2 23:04 发表 [url=http://www.bestxia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0495&ptid=14515][img]http://www.bestxia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他自己乱动磕到地上了,可没打他,要打了就不是那样子了。 [/quote]
哈哈~~~了解

兵蚁029 发表于 2008-5-5 16:38

丫的!!!越来越没出息了!!!

中间的那个!
一年前抓过!

那时还不会哭!
现在越大越没有出息!!!

子煜 发表于 2008-5-5 16:42

  哎~~这些人~~干什么不好啊~~就专干这些危害社会的事~~应该杀一儆百~~

小马过河 发表于 2008-5-5 16:52

长得那么丑,品质还有问题;huffy

zhangzuikl 发表于 2008-5-5 17:57

支持!!!!!!!!!!!!!!!!!!

zhangjt 发表于 2008-5-6 16:58

抓了在放,胆子他们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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