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西安论坛's Archiver

论坛一周年庆典活动报名中!

西安反扒 发表于 2008-3-12 20:12

西安“抓贼英雄”遭小偷群殴 伤势严重

本报讯 有“抓贼英雄”之称的潘志华,4天前在制止小偷行窃时反遭小偷群殴,颌面部缝合百余针。头部缠满纱布的他只能静静地躺在皇城医院的病床上,祈祷自己能早日康复。

炭市街上的“抓贼英雄”


“小偷太猖狂了,连我们办公室都偷过好几次!”在西一路工商所炭市街管理办工作了20多年的孟先生告诉记者。76岁的张老先生在炭市街摆了个烟摊,说小偷经常到他这儿打电话,打完了也不给钱。


潘志华曾在二炮某部警控连服役4年,身手有两下子。6年前他在炭市街开了一个粮油干果店,目睹小偷猖獗,潘志华经常挺身而出,在炭市街一带有“抓贼英雄”之称。和潘志华的店铺相邻的刘姓老板称赞道:“他正义得很,看见什么偷偷摸摸的事情都要站出来管。”


制止偷窃遭小偷群殴


25日下午3时多,潘志华正在给顾客配货时,看见几个小偷鬼鬼祟祟,其中一个已经把长镊子伸进一位采购员的口袋,他大喝:“不要偷人家东西!”几个小偷顿时恼羞成怒:“你管什么闲事!”


过了一会儿,当潘志华走到炭市街东边的红会巷西口时,4个小偷两前包夹了他,先是后面的两个小偷突然从背后拿啤酒瓶砸向潘志华的后脑部,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前面一个小偷用碎了一半的玻璃啤酒瓶径直刺向潘志华的面部,潘志华一下子满脸是血。当他要去追赶时,却被一个同伙死死拉住。潘志华双眼已被鲜血糊住,头部晕沉,但仍紧紧抓住身后的小偷不放。在附近群众帮助下,赶来的弟弟把满脸是血的哥哥送到皇城医院抢救,被潘志华抓住的那个小偷被群众扭送到西一路派出所。


在红会巷西口做生意的杜女士是当日众多目击者之一,她告诉记者:那几个小偷把啤酒瓶碰破,直刺潘志华的面部!这伙小偷大约有七八个吧,平时就在炭市街一带活动,一直没人敢管。


据皇城医院整形外科贺主任介绍,潘志华鼻、眼部分伤口最严重,还在进一步观察。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病床上的潘志华头部、面部缠满了纱布。“输了300CC血,整整缝了一百多针!”潘志华的弟弟对记者说。潘志华表示:“我不想指望干这些事情出什么名、当什么英雄,只是觉得这些偷偷摸摸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眼前,就想去管管。只是没想到小偷这次如此猖狂,把我伤成这样!”

城阙九重门 发表于 2008-3-12 20:16

太猖狂了

对于这种小偷应该严惩,处死惯偷是非常合理的

西安反扒 发表于 2008-3-12 21:06

啊,死刑就免了
无期可以考虑

VanNistelrooy 发表于 2008-3-12 21:15

对于中国这个国家来说,对待违法之人绝对不能有无期这种姑息纵容的办法。
对野蛮人就要用野蛮的办法,这是自然法则

东土大唐 发表于 2008-3-12 21:16

MD, 太嚣张了吧,
缝了一百多针?!

aoyang 发表于 2008-3-12 21:17

西安连些小毛贼都管不了,猖獗到这样的地步。
那么地方政府就是不作为了~~

爱在西安 发表于 2008-3-12 21:21

过年的时候在东大街看一外国人把一小偷给擒拿下了∵66

VanNistelrooy 发表于 2008-3-12 21:26

简直是太可笑了。这种政府连民生都无法保障还能做什么

bison365 发表于 2008-3-12 21:30

西安市的治安很差,公安局要检讨

我出差去过西安多次,西安的治安很差。这些小毛贼如此猖狂,西安的公安部门要好好检讨。西安这几年的市容市貌有了不少改观,但小偷多,无赖多,诈旅客,车站附近乱,非常明显。如果不改善西安的软环境,对将来的发展会起到很大的负面作用。

VanNistelrooy 发表于 2008-3-12 21:38

楼上所言甚是。解决治安问题的决心都没有,还喊什么城市发展口号,做梦也要看看天黑没黑吧

西安反扒 发表于 2008-3-12 22:39

曾经有派出所在车站搞所谓的防扒防盗,大量印制宣传单页,给路人散发
花费了财力,人力,物力
结果市旅游局却将公安局的之一行为告到市政府
说公安的做法有损西安的形象
确实,也在理
但是公安的做法就没理了吗

霸上柳枝 发表于 2008-3-12 22:45

啥话不说了,以暴制暴!

扶风豪士 发表于 2008-3-13 18:39

抓住,三次以上的惯偷,还有敢报复路人的惯偷
经过大家表决,可以予以残废若干根手指的惩罚。

京兆府尹 发表于 2008-3-13 18:46

说了无数次了,
小偷,出租拒载,西安的两大毒瘤!

西安反扒 发表于 2008-3-13 22:02

大家也该努努力了吧

小马过河 发表于 2008-4-18 14:12

应该把小偷抓一次剁一只手指头,看还偷不?公安派出所干什么吃的?

小马过河 发表于 2008-4-18 14:13

毛主席在时谁敢偷,门都不用锁。顺便深切怀念毛主席!!

西望長安 发表于 2008-4-18 14:23

[b][size=7][color=red]岂有此理!!!!!![/color][/size][/b]
[b][size=4][color=#ff0000][/color][/size][/b]
[b][size=4][color=#ff0000]应该把打人的那几个毛贼的手剁下来挂在炭市街上示众!!!!!!![/color][/size][/b]

SIVA 发表于 2008-4-28 23:08

这伙小偷大约有七八个吧,平时就在炭市街一带活动,一直没人敢管。
------------------
西安赶快出台强硬的治安管理条例吧。都拉到内蒙区治沙种树去。

倾国倾城 发表于 2008-4-28 23:15

小心小心再小心阿,

太猖狂了吧,

直接枪毙!

蠈à猫 发表于 2008-4-30 00:17

太猖狂拉```看不下去了``````[:76]

九寸溪 发表于 2008-4-30 02:11

看到小偷偷东西都够生气了
居然还出手伤人 天理难容!

祝福抓贼英雄早日康复!W12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